发布时间:2026-01-29 21:23:36 点击量:
86.06亩,按年分拣配送卷烟58.29万箱、仓储能力3.01万箱规模进行规划设计,覆盖漳州、厦门、龙岩三个地市卷烟分拣配送业务。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1923.6平方米,其中联合工房约17347.62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约4365.9平方米(含消防控制室59.76平方米,与门卫房 贴 临建设)、门卫房40.08平方米、地上停车棚170平方米。本项目为单跨28米;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高度25.1米。拟采用自动高架立体库存储形式,配置4条28000条/小时的标细中短分拣线条/小时特异型烟分拣线,配置自动化备货系统以及信息化系统。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以及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管线、景观绿化、围墙等室外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用地红线范围及施工范围内(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场地土石方)、水土保持、白蚁防治、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排水、边坡防护、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造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厨房专项深化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房(由市政10Kv高压接口,接高压电缆引至园区变配电室内)和柴油发电机房(包含各专业施工);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电子围栏、光伏设备预留预埋、信息设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语音通讯信息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软件、无线局域网无线AP、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会议室系统、能源监测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电梯监测管理系统、机房工程、停车管理系统)、室外总体(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围墙)、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环保降噪、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自来水、外电及电信线路等的施工界限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
包括工艺设备集成商对土建部分提资内容,做好工艺设备深化设计、进场安装等技术交底确认,负责将供电点、信息点、供气点从配电房、信息机房、空压机房分别引至联合工房指定的集中供应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邀请工艺设备集成商做好重要提资条件的检验确认工作;工艺设备施工安装过程中做好与工艺设备集成商的配合工作。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跨最大跨度58.35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跨最大跨度58.35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单跨跨度≥30米为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 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本项目为单跨最大跨度58.35米的建筑工程;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7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完成所有招标范围和内容工期均包含在总工期内。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竣工,并达到工艺设备进场安装条件(联合工房地面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电缆、强弱电、设备等工艺设备进场要求),2027年7月29日前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实现项目投产试运行。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评上漳州市优质工程(水仙杯)与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上述两个奖项。装配式建造、评价内容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文件及现行最新规定办法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跨度39 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壹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⑤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2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