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4 17:46:30 点击量:
9月12日,中国电建(601669)发布公告,公司拟分拆子公司电建新能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该分拆上市的方案已于2023年10月17日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中金公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90亿元。
招股书显示,电建新能主营业务为中国境内风力及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产品为电力。公司全力开拓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业务,主要资产已遍布国内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电站的分布覆盖风光资源丰沛区域和消纳优势区域。
在业务布局规划方面,公司科学布局,重点攻关陆上风电、光伏光热、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发电业务,重点推进大规模、基地化风光电项目投资开发,充分优选资源禀赋较佳、消纳空间较大的优质项目,统筹有序且各有侧重地建立和深化公司的经营布局。
电建新能紧紧围绕国家“双碳”战略, “十四五”期间加快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持续强化运营管理能力,同时保障优异盈利能力。
电建新能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在运项目装机规模持续扩张,储备装机容量规模较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2124.61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项目989.0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项目1135.52万千瓦。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约90亿元,项目情况如下:
财务方面,于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3月,电建新能实现营业收入约为83.82亿元、87.28亿元、98.1亿元、26.61亿元人民币;同期,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约为19.81亿元、25.03亿元、28.22亿元、5.55亿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国境内风力及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产品为电力。公司全力开拓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业务,主要资产已遍布国内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电站的分布覆盖风光资源丰沛区域和消纳优势区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2,124.61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项目989.0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项目1,135.52万千瓦。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十四五”期间加快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持续强化运营管理能力,同时保障优异盈利能力。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装机容量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分别为904.50万千瓦、1,515.42万千瓦、2,115.23万千瓦和2,124.61万千瓦,报告期内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整体而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在运项目装机规模持续扩张,储备装机容量规模较大,预计未来可实现公司规模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业务布局体系完善,能够推动公司业务实现快速高质量发展,从而助力公司成为经营业绩优异、资产规模领先的清洁能源投资运营平台。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建,中国电建直接持有发行人241,173.00万股股份,通过中南院、贵阳院、昆明院、华东院、西北院、水电十四局、福建院和宁夏院间接控制发行人358,639.20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79.975%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电建集团,电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建913,837.19万股股份,占中国电建总股本53.05%,为中国电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通过其控制的中国电建及其全资子公司水规总院合计控制发行人80%股份。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约90亿元,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及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上述风光发电项目拟投资总额为484.81亿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0亿元。
发行人依据《上市规则》第3.1.2条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96亿元、22.45亿元和25.85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3.82亿元、87.28亿元和98.1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37亿元、23.05亿元和56.02亿元。
因此,发行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且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符合前述上市标准。
在开展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多年发展,公司并网新能源装机容量已具有较大规模,并在各个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多个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十四五”期间,公司积极把握“双碳”机遇,借力行业与产业政策,在运及储备装机容量增速较快,增长预期清晰明确,将持续为助力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与行业代表性。
此外,公司具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开展新能源技术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专利授权共178项,业务技术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居于行业前列,已成为带动行业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领者,在助力和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同时,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可支持和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及未来的技术转型和升级。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大盘蓝筹”特色,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业务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主板优质企业定位。
公司以“为社会奉献清洁能源”为企业使命,以“建设质量效益型一流新能源投资运营企业,努力成为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中坚力量”为企业愿景,紧紧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聚焦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低碳能源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业务,加快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高质量发展。